去年12月中國海關宣稱,從台灣進口的石斑活魚遭驗出禁藥殘留,暫停2家漁場業者活魚進口。

然而遭驗出的禁藥孔雀石綠早在台灣被禁止,漁民根本買不到,遭制裁的2家業者喊冤,我國漁業署擴大追查15家養殖場,將魚體、魚塭底土、池水都送驗,檢驗結果均為合格,認定台灣石斑並無違規用藥事宜。

石斑魚從養殖場到市場,中間還有車輛、船隻運輸等環節需要檢視,本案不排除是石斑魚入境中國後才被污染。

但為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,漁業署後續將輔導石斑魚場都能擁有產銷履歷,讓產銷履歷成為外銷的基本條件。

台灣石斑外銷幾乎9成銷往中國,隨著台灣鳳梨、釋迦等產品遭到禁運,長期依賴單一市場的風險與日俱增,台灣除了做好產品把關,拓展其他市場也很重要。

近幾年漁業署及各地方政府輔導漁民轉型,將石斑魚銷往美國、日本、新加坡等市場,綠黨也支持政府持續協助漁民產業轉型,避免產品過度集中單一市場,讓台灣石斑可以賣得更廣更遠,不須依賴中國市場也能永續經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