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非政府組織Civicus每年和20多個區域人權組織調查各國的公民自由度,並發布年度調查報告。

報告從言論自由、新聞自由、集會自由等面向評估各國公民的活動空間,從「開放」(Open)到「封閉」(Closed)共分5個等級,台灣則連續3年被列為亞洲唯一開放的國家

報告指出台灣保障所有人民的基本自由,政府容忍公民團體的批評,異議人士可以自由表達意見而不需要害怕被入罪或是攻擊,民眾可以和平集會,也可以自由組成和運作公民團體。

反觀中國則被評比為封閉國家。

在公民空間封閉的中國,政府繼續以「顛覆國家政權」和「尋釁滋事」等定義廣泛、措辭模糊的罪行拘捕異議人士,例如香港《蘋果日報》被迫關門,創始人黎智英及員工被捕;公民記者張展因報導武漢肺炎(COVID-19)大流行而被判處4年徒刑。

報告也舉出香港《國安法》被用來對付反對派人士和記者,並導致多個公民團體解散,年僅24歲的唐英傑被判處9年徒刑,成為首位因《國安法》入獄的案例。

民主自由是台灣的驕傲與脆弱,中國透過在地組織的協力,利用言論自由的環境來散播假訊息,已對台灣造成許多傷害。

民主自由得來不易,更值得我們去珍惜,抵抗中國極權的侵略,已經成為自由世界所有成員的共同義務,綠黨也會堅守民主體制,捍衛自由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