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綠黨副祕書長 李春祥

核四是1980年5月提出的電廠規劃,已經是40年前的老舊技術。1999 年3月動工興建。歷經 2011 年福島核災衝擊,全球核工業衰退。

2014年 4月,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封存。2015年7月正式進入封存階段。

2020年12月31日建廠執照到期,已經被取消。

核四過去曾有不按圖施工、違法變更設計、設備多次泡水、起火等諸多爭議,難以確保安全。監察院報告顯示,台電於1992年陳報興建計畫時,是以1980年所估算成本陳報,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,也就是說,明顯低估。這可能過往國營事業的文化,「只要上一壘,保證奔回本壘」,先用低估的成本影響政府對效益的評估,以後再追加。但是核四案卻導致統包廢標,以及備品的採購不足的嚴重問題。

所謂統包,是指整廠由一個主承包商承攬全部工程,主承包商再依據其需要分包給下包商承作,但是主承包商仍須處理所有介面問題,對業主負完全的責任。

核一、核二、核三廠,及世界上主要電廠都是如此。

但台電在統包廢標後,決定自行主導核四廠建造,但經驗技術明顯不足,以致建廠過程,狀況頻出。運轉的核能電廠若稍有不慎,所釀成的安全問題極可能影響半個台灣島。

許多民眾以為核四廠既然是新完工的電廠,為何不用?

然而電廠根本尚未完工,並不是堪用的新電廠,而是一個爛尾工程。

核四於 2014年僅完成1號機之試運轉測試,試運轉報告未獲原能會全部審核通過,多項管制項目尚未完成審查。

2號機零件被一號機大量挪用,遭監察院糾正。且核四許多零件目前已停產,備品取得困難,未來也難以通過試運轉測試。

核四若要啟用,須將已拆卸之設備進行回裝,經原能會審查、核准填裝燃料後,經過1年之熱機測試才得以商轉。

經濟部評估若重啟必定超過N+7年。核四計畫預算已用罄,台電公司初步估算若要啟動核四商轉,需要再投入約 478 億元之高額經費。現今初步預估尚不只此數,可高達 800億元。即便公投通過核四商轉,亦不可能即刻運轉,更無併聯發電之可能性。核四重啟公投若通過,不但完全無法解決缺電問題,還將耗費巨額納稅人的血汗錢,並置國人於不可測風險中。綠黨呼籲,核四重啟公投,請投下不同意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