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泥在花蓮縣新城山礦場的採礦權在2017年到期,申請展延的過程中,未與當地太魯閣族人諮商取得開發同意違反《原基法》,礦權展延許可遭到法院撤銷。
然而根據《礦業法》的規定,亞泥在完成諮商同意程序前,礦權仍存續,依法可以繼續開採。
《礦業法》多數條文在上屆的立法院中已取得立委們的修法共識,卻因換屆必須重新來過,第10屆立法院至今邁入第4個會期,尚未有立委提出修法行動。
2017年亞泥提出礦權展延20年的申請,2019年就遭到高等行政法院撤銷,但受到《礦業法》的保障,亞泥至今仍能合法採礦。
不論是基於生態永續 或者尊重多元族群的理由,綠黨都期待立法院新會期能看到《礦業法》的身影,比起法院事後的救濟,修法才能根本性的解決問題,提供原住民族制度性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