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綠黨副秘書長 李春祥


核四重啟公投案因疫情由8月延後至12月舉行。請務必投下不同意票。


被稱為拼裝車的核四廠,安全性備受質疑,原以為已經打包的爛尾樓,讓大台北地區再陷入威脅。部分支持者認為核四既然是新完工的發電設備,「開新車總是比較安全」。


但是以新車來譬喻核四廠恐怕有些謬誤。


核四廠已經蓋了20年,不但技術相當老舊,而且許多核心或週邊元件的製造商倒閉或停產,所以核四並不新。其次是核四根本還沒有完工,工程同時面臨零件物料缺損、製造商倒閉或停產,以及須重行招標種種問題,經濟部估計,若要重啟核四,需要N+7年的時間。它解決不了缺電問題,絕不是可以立刻牽回家開的新車。


核四重啟公投的命題其實有很大的問題:「是否同意核四廠啟封商轉發電?」從啟封到商轉發電,還有一大段距離,須經過幾個步驟和決策,違背公投法「一案不可以決定兩件事」的重要原則。何況有些事情,比方說:「這輛車安全嗎?」須要經過客觀評估,並不能用投票決定。核安如果出包,台灣島這小,2,350萬人不知要避難到哪裡去,拿來公投豈非兒戲?


如眾所周知,核四的機組尚未完工。封存前一號機各項功能測試尚未完成。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詳細指出,核四廠一號機零組件缺損,不得不從二號機「移用」,也就是拆卸填補。所以不但一號機尚未完工,二號機更是在零組嚴重缺損的情況,完全不可能使用。支持核四的經濟學者可以啟用核四廠來解決供電問題,實際情況並非如此。


監察院報告指出,台電於1992年陳報興建計畫時,竟以1980年所估算成本陳報,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,也就是說,明顯低估。我們看過往國營事業的文化,「只要上一壘,保證奔回本壘」,就不難理解為什麼。先用低估的成本影響政府對效益的評估,以後再追加,頭過身就過。但是核四案卻導致統包廢標,以及備品的採購不足的嚴重問題。


所謂統包,是指整廠由一個主承包商承攬全部工程,主承包商再依據其需要分包給下包商承作,但是主承包商仍須處理所有介面問題,對業主負完全的責任。核一、核二、核三廠,及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核電廠都是如此。然而當時台電在統包廢標之後,決定自行主導,於是核四廠成為美國設計(奇異),日本製造(日立、東芝),台灣安裝(新亞、中鼎和台電自己)的超級拼裝車。


評估電廠經營(維修以及操作)能否安全及穩定,其中有項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備品是否完備。不僅是零件、耗材,甚至一些核心的元件,都應該要備份。核四廠現在卻明顯連測試運作的必要元件都不足,這樣的電廠若允許操作,非常容易出差錯,發生意外停機只是早或晚的問題。


台電雖然經營及操作核電多年,但並未真正擁有建造核電廠的能力和經驗,當時高層的錯估,讓台電人員自行主導,使核四工程變成尾大不掉的爛尾樓。再檢視核四建廠期間,曾經發生種種意外,可以見得施工品質也堪虞。核四廠今天若要再啟封,修補,恐怕是困難重重。


退一萬步,就算勉強找到新的機組建造廠商,新廠商沒有任何理由提供舊機組的品質及安全的保證。新廠商可能會盡量拆除評估品質不佳或劣化的機件,許多停產的元件也要客製,使成本十分高昂。最重要是,最後拼裝出來的成品,它的安全性,台灣民眾能相信嗎?


何況,依照經濟部說法,重啟尚需要N+7年,估計應不少於10年。根本無從幫助能源轉型的需要。


重啟核四17不同意

核四重啟公投一旦通過,將是一連串疑難雜症的開始,國家再繼續耗費鉅資,讓整個北台灣陷在危險當中,卻不能解決能源的需求。12月的核四公投,請投下不同意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