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台北隊昨天出征東京奧運,但因為選手搭乘經濟艙,官員搭乘商務艙而引發爭議,教育部長潘文忠曾經表示會讓選手搭商務艙的承諾跳票,不禁令人質疑體育改革的成效。
2015年世界青少年錦標賽,撐竿跳選手葉耀文因為「無竿可跳」不得不棄賽;2016年里約奧運,網球選手謝淑薇因為網協不配給私人教練隨行因而退賽,選手出國比賽爭取國家榮譽,卻屢遭不公平的待遇。
2017年民間呼籲體育改革的聲量,挾著世大運的好成績促成《國民體育法》修法,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是落實全民參與,開放民眾加入各項體育協會參與改革,卻爆發大量人頭會員的爭議事件,許多選手想嘗試改變現況,仍鬥不過深諳政治算計的協會理監事。
但改革仍是有些成效,體育署具有每年考核協會財務、人事等運作狀況的權限,有些協會陸續達成體育改革的目標,有些協會依然不理法律的要求。
針對不守規定,又未達考核目標的協會,體育署卻只給予建議改正,這些協會仍每年領國家預算,但不配合公開財務。
綠黨呼籲體育署依法行政,針對未達考核目標的體育協會,體育署應依法不撥預算,如此才能有效督促各項體育協會轉型,回應全民要求體育改革的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