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綠黨召集人 新竹市議員  劉崇顯

台灣於 2019 年 5 月 24 日正式落實實施婚姻平權法案,我也在這天與同志朋友們共同分享喜悅,與另一半完成結婚登記。

這個歷史性的變革,使得「家長」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。但是地方政府部分社會福利相關條例或要點之條文用詞,卻還是使用「父母」一詞,讓單一性別組成家長的家庭,可能因不符條文規定,難以獲得社福資源的幫助。

舉例來說,兩位媽媽組成的家庭可能用人工受孕等選項有了子女。但以「新竹市婦女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」為例,規定「父母」之一方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滿一年才能申請,就可能發生設籍滿一年的那一方,並非「生育當事者」(也就是實際生下小孩的那一位同性家長),就算是另一個同性家長符合以上資格限制,還是沒辦法申請這個津貼。

因此我在議會提案,全面檢視新竹市社福相關條例與作業要點,將使用「父母」之文字修正為「雙親」,期許能從這裡出發擴及至其他縣市,讓性別友善城市之願景能在全國各地落實。

用更好的法律制度祝大家西洋情人節快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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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
新竹振道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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